有一天我在開車時,意識到閃光燈閃了一下。




我心想應該是測速照相,但我很肯定沒有超速。




為了確認,我繞回原處,這次開得更慢,沒想到照相機還是閃了一下。




我覺得很有趣,就連續又繞了三次,每次以龜速經過 同一地方,照相機都閃一下。




兩週後我收到五張罰單,都是因為沒有繫安全帶~~~哇哈哈哈笑鼠我了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itt的天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