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選修國文第二冊第九課「反省與感謝」


上課時,發現後面布告欄貼了一張文章〈凡事感激〉,覺得寫得很不錯,於是跟學生借來影印一份,內容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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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事感激


感激傷害你的人,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志。


感激欺騙你的人,因為他增進了你的智慧。


感激中傷你的人,因為他砥礪了你的人格。


感激絆倒你的人,因為他強化了你的雙腿。


感激鞭打你的人,因為他激發了你的鬥志。


感激斥責你的人,因為他提醒了你要注意。


感激遺棄你的人,因為他教導了你該獨立。


請感激所有使你堅強的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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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些話,心裡頗有感觸,能夠達到凡事感激的境界,我想自己很難去實現,但是起碼行事光明正大,對於加諸的毀謗,倒也能問心無愧。
〈反省與感謝〉的課文寫道:「倘若閉目自省,確定自己並無愧對良知之處。那麼就是別人的惡意中傷了。」


以前在補習班教電腦,表面很風光,私底下卻嘗盡人生的黑暗面,包含黑函莫須有的中傷。一個讀中文系的人,為了興趣,獨自往電腦教學這條路走去,想當然這路上跌跌撞撞走得辛苦,只是沒想到中傷的流言會來得這麼快。


補習班有個大忌,那就是老師不能遲到,一旦遲到,家長告狀,一切辛苦付諸東流,也因此自己都習慣提早二十分鐘到。
某日,上完兩堂課後,陳小姐來電說班主任找我(其實我習慣稱他為老闆),一問之下才知道有人打電話跟班主任投訴,說我早上八點十分的課竟然遲到,害學員在外面等,直到九點多還沒打開電腦教室門!


我聽了簡直無法置信,天底下竟然還有這等無理誣賴的指控,約略回想一下,確信自己是在七點五十分左右進電腦教室準備,稍微整理一下白板才開始上課。就這麼莫名其妙的一通電話將我的心情打入冷宮,懷著忐忑不安的心去見老闆,表明自己絕對沒遲到的立場後,老闆笑著說:「我相信你」,原來老闆也不相信,接到電話後立刻去電保全公司,詢問該間電腦教室解除保全的時間,查詢之下,果然沒錯,電腦教室是在早上七點五十二分解除保全的,也讓我緊繃的情緒頓時鬆懈下來,但腦袋裡卻一直打轉「是誰打了那通電話?」


〈反省與感謝〉提到:「沒有別人的指責,就沒有警惕,更沒有進步。批評使我們不得不步步為營,做事不敢輕易踰矩,以防不慎落入萬丈深淵。」我很感激那位當初傷害我的人,他讓我日後在熱情於教學時,仍能保有一顆冷靜的心,想想自己有那些事情沒有張羅周全?那些人需特別關照?我是否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?並且適時地留下資料,以免遭到「暗算」。
以前是「勤奮」的定義是一個人默默地做事,話越少越好。現在「勤奮」的定義轉變為做完事還需要幫自己廣告一下,讓別人知道自己做過那些事情。我認為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這句話,應改為「凡做過要留下痕跡」。


各位同學,老師所說的切身經驗,或許你現在還不能瞭解。沒關係,你只需要明瞭〈反省與感謝〉的要旨,為了看清自己的缺點,必須接受他人的批評,甚至有可能這是惡意的中傷,但我們都應謹記日本已故大文豪川端康成的箴言「感謝」二字,並且確實反省,我們才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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