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認為隨順因緣而生死才適當,並不太建議取器官作移植。

因為器官冷掉就不能用來移植,所以器官移植,一定要在還有「體溫」的狀態下摘取。

雖然以西醫的立場看:所謂心跳、呼吸停止,瞳孔放大,即是「死亡」。

但在佛法的角度看,必須還要身體「冷透、冰冷」(表神識已完全離開)才是真正的死亡,因此,「還有體溫」在佛法來看,並未真正「完成死亡的過程」。

換言之,他有可能「還活著」!

以佛法來看,自然的死亡,乃是一個需要「一段時間」給予進行的「過程」,而非像電源開關一樣「立即」的開或關。這段時間,就以「暖識」(體溫)的有無為判斷。

佛教強調要助念8小時(約數)以上才移動大體,多少也有這方面的考慮。

因此,在人還有體溫,尚未「死透」的情況下,即摘取其器官,有可能是「加速」其死亡,或令亡者不捨、生嗔等,多少也會有犯殺戒的考量!

但如果你是發菩薩心願的人,願意犧牲(或說忍耐)自己臨終時,摘取器官所可能造成的「不適」而助人獲得健康乃至延續生命,哪怕是很痛,屆時叫不出來也反應不出來,你也願意這樣做,那就是菩薩的發大心,自然另當別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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