團體之中,人與人的相處偶爾有摩擦在所難免,即使過去的大陸叢林也有這種問題。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僧團,為什麼要制戒?又為什麼律中有「破和合僧」這一條戒律?就是因為僧團中曾發生分黨成派,彼此鬥爭不已,個人與個人之爭、長老與長老之爭、長老與大眾之爭。事實上古代僧團的這些爭執,屬於意氣者較少,大部分都是法義之爭。


  馬祖弟子南泉普願禪師,門下東西二單為一隻貓而爭執不已。貓有什麼好爭?其實問題不在貓,貓只是導火線,在爭貓以前,雙方一定早已有了知見上的矛盾。


  僧團中講「六和敬」,彼此要互相溝通、協調、忍讓。來出家的人多半有獨立自主、自我肯定的習性,住進僧團後,一一被分派到廚房,分擔煮飯、種菜、燒開水等常住作務,一方面薰習出家人的心態與威儀,另一方面也接受多方的磨練。


  這原本是消除習氣的最佳方法,如果不能體察、領略這就是修行,便難免會產生鬱鬱不得志的心情;如果再看見綱領、執事們辦事不得要領,一、兩次後心裡更是不服氣,因而衍生種種煩惱;尤其是法會、活動的忙碌期間,彼此意見不合,如果又不擅於溝通、協調,就更容易發生衝突了。


  所以我們應該自我調整、自我適應,新住眾要適應環境,舊住眾也要考量新住眾個別的差異,彼此體諒,彼此成就,以和成事,以敬安人,這也叫做修行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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