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常常講冤冤相報,這是一定要謹慎、要小心的。“決定不跟人結冤仇”,學佛的人要記住這一句話。

縱然別人欺負我,別人陷害我,我也不記仇,逆來順受,應當如此。為什麼他會陷害我,他為什麼不陷害別人?這裡頭一定有原因,我們自己沒有宿命通、沒有他心通,不知道前世的事情。

我們一定要修忍辱。如果前世我們有冤仇,這世他來報復,這筆帳就清了,就結掉了,這是好事情,不要再爭執了。

如果前世我並不欠他的,他來陷害我,我不記這個仇,是替我消災,好事情,何必要去計較?何必要去報復?用不著存這個心。

這世他來報復,報完了之後,他反而佩服你,他就會跟你做好朋友:某人了不起,我過去想這麼多方法陷害他,你看他若無其事,他這個度量大,他能夠包容我。

福是自己修的,不是天上掉下來的,不是僥倖可以得來的,一定要自己去修,要能夠包容人。你能夠容人,別人也能容你,你能夠歡喜對待別人,別人也能歡喜對待你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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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tt的天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